面孔 |李文刚:以安静的力量,无际地探索

    很多人说,人的一生,免不了“折腾”。不是年轻时左冲右撞,就是人过中年,突然来了一场不甘心,要在未尝试的事情上扑腾一番。折腾这词听起来有点贬义,其行为背后,却潜藏着普遍人性——谁不想搞明白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人?谁不想确认如何过一生,才不辜负自己呢?昊程昊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李文刚律师,却好像属于少数例外。从小到大,他都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,活得“有数”,活得安然,让熟悉他的人好生羡慕。
    这份“静气”,是李文刚从母亲那儿遗传来的。母亲从事科研工作,透过观察母亲的一举一动,李文刚发现,即便世事纷乱,有智慧的人依然可以从中寻到规律,为自己组织起一种富有结构、和谐完满的生活。成长过程中,因为对人文学科情有独钟,李文刚选择了法学专业。在他看来,文科领域里,法学拥有最接近自然学科的精密逻辑,以及理性的精神。从事法律工作,让他更加靠近理想的世界,也更加贴近母亲。
    慧而生定,用法律的语言解读世界
   尘世间的悬浮、迷乱,都来自不安的心。李文刚知道,拥有洞悉世事的智慧,就可以稳住那一颗心。他将研学法律,当作彻悟宇宙人生真相的一条路径;当作赋予自己能量,一路披荆斩棘,探究世界的工具。观察与思考,对不少人来说是一桩费心费力的差事,对李文刚,却是融入日常的必然。他经常在路上走着走着,就被某一现象吸引,停下脚步细细琢磨。拿最不起眼的事来举例——
   看到有人闯红灯,他本能反应就是:该行为违反了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是违法行为,而非违章行为,如果由此引发交通事故,责任如何划定,如何赔偿,如何诉求救济......
在昊程昊,书籍更新最快的就是李文刚。每逢新法实施、准备课件、遇到复杂有争议案件时,同事瞬间想到的就是找他借书。闲暇,大家谈论生活娱乐,很少看到李文刚的身影。他活跃的地方,是律所的学术研究群。他总是话题的发起者——遇到的疑惑、生效的新法、听到的观点、研究的判例......他在群里随时请教别人,也热衷于分享最新心得。


    他的研究,不只是停留在学术层面,更沉浸到现实中去探究。比如,他研究判例,不仅研究案情、裁判观点,还研究案情发生时的社会背景、作出判决时的法治背景。从一个更广阔的角度出发,他去切身理解法官的论证和法理。
    他还有英语、法律双学历,有国外交流学习的经历,有在机关单位、国企、外资多岗位淬炼的体验,社会经验极丰富。因此,他看问题时视角多维,有着深层次觉察,精准把握法律、法理、人情的有机统一。然而,阅历如此丰富的他,也会承认个体的局限——他渴望找到相似的人,在彼此碰撞中,获得更大的智慧。契机发生在一次学术研讨会上,他认识了一群志趣相投的律师——昊程昊创始团队成员,感到十分难得和幸运。从这群律师身上,李文刚看到了,能充分满足客户需求,让客户获得超出预期的极致体验,其关键是团队协作,而团队协作的基础是“人和”。
    所谓人和,是人心所向,是上下团结,更是相互理解和包容。他认为,人和远比资和重要。人和既是弥补契约关系不足、提升组织竞争力的关键,更是一群高素质的法律人在共事过程中达成的默契。这种基于情感的信任,以及对法律理想的追寻,对法律服务人文精神的坚持,链接着他们走向共同愿景。


    昊程昊,是为了提供更为专业而优质的法律服务,也是为了给予理念相同的人一个充满安全感和归属感的阵营,更是为了集众人智慧,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价值所在。
    完美的严谨,是有所为有所不为
    亚当·斯密曾说过:我们把健康托付给医生,把自己的财富、名誉甚至生命托付给律师。如何才能担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?从事法律工作多年,李文刚探索出自己的专业之路——在诉讼的规则之下,他极重视证据这一环节。他认为诉讼的关键,在于证据的筛选、组织和应用。关于怎样做好这个环节的工作,李文刚有很多心得,在此就不赘述。只说一件事,来说明证据的关键意义。
    若干年前,李文刚代理过一起涉外商事仲裁案件。那起案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。当时,从国外供货商那里,委托人采购了一单数千万元的货物,CIF条件下远洋LPG货轮运输至中国港口,后商检货物不合格导致纠纷。经过仲裁审理,判断是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是海运途中造成的货损,而遭受巨额损失。


    接到案子后,李文刚与团队通力合作,梳理案件所涉法律事实、海运规则及证据。仅仅为了了解运输中的天气情况,李文刚甚至专门研究了气象学知识。厘清案情后,他们转换思路和策略,在CIF贸易术语下从货物质量及保险问题入手,在几大行李箱的证据资料中,一句句一页页反复研究、查阅、推敲。经过大量繁琐细致的工作,他从一本几百页的证据材料中找到了一个突破口,成功撕开一道口子,再次发起仲裁。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。
    关于证据环节的工作,李文刚还有一个与众不同之处。很多律师在意的是自己必须做什么,李文刚更深入一步,还在意——自己不能做什么。进一步,退一步......有所为,有所不为,才能达到最大程度的严谨。李文刚还想和新手律师们分享一点——一味否认证据的某一属性,其实并无多大意义。
    质证的目的,在于通过与举证方就所举证据及其证明对象的质疑、说明及辩论,最终使法庭做出对己方有利的事实认定。实务中,一些质证意见,完全是为了否认而否认,质证理由过于牵强。如此,非但起不到削弱对方证据证明力的目的,反而影响了己方在法官心中的诚信度。
    如果对方提供的一份书证仅为复印件,但其与全案其他证据相互印证,共同指向一个待证事实,这时律师坚持否认其真实性,只能给法官形成该律师质证不客观的印象,从而埋下隐患。
    如果对方提供的一份证据,其三性均无问题,但为孤证,甚至仔细推敲,对我方主张有印证作用,认可其三性,实际上是“以守为攻”。
    再比如,对于证据真实性的质证。


    实务中常见的是对签名、印章的真实性、形成时间,对视听资料是否经过剪辑等提出质疑。这些问题通常需要通过鉴定等方式解决。如果有足够的依据或理由,可以形成充分合理的怀疑,则应在提出质疑的同时,申请进行司法鉴定。需要指出的是,鉴定需要耗费相当的财力和精力,并且如果鉴定结果显示鉴定对象为真实,反而减损法庭对申请方的信任。因此,除非理据充分,一般应慎重提起鉴定申请。而对于形式不合法的质证,如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,这类证据必须满足一定形式要件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,需要熟记于心,这是对于证据形式合法性进行质疑的基本武器。

以实践推动进步,打造秩序之美的世界
    法律是源于社会生活规律设定的规则。既源于规律,那规则之下,亦然有着许多不可阻抗的“规律”。比如,有些疑难复杂的案件,并非受单一规则影响,也不是用某一法条就能解决,而是受到众多其他情况影响,这些“规律”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潜藏着,可能是法律规则尚未触及的领域,也有可能是某些潜在规则。但李文刚始终坚信,社会的进步,来源于一点一滴法律实践的推动。
    所以,既然有这样一块有待发掘的领域,让他大展身手,那何不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?执业以来,李文刚遇到很多有争议的案件。他坚持用自己的方式,来诠释着他作为法律人的坚持。他曾代理过一起疑难复杂案件。这起案件不仅涉及民间借贷、夫妻共同债务等方面,还含有涉外因素。特别是法律上一些规则的认定标准不同。比如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,比如对电子证据的标准认定。


    这起纠纷中,被告丈夫为美国籍,通过微信向原告借款,未予归还引发诉讼。庭审时其妻子称借款为丈夫单方举债,且夫妻身居两国、经济相互独立,所以并非夫妻共同债务。她还对微信证据提出异议,甚至提出微信主体身份不真实、借贷关系发生期间微信被盗用等等抗辩。
    一方面,前期因一些不可阻抗的“规律”影响,造成了很多诉讼障碍。另一方面,那时候并没有电子证据认定的统一裁判标准,所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标准也不一样。尤为重要的是,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,必须由债权人承担。这就需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进行界定,也就是所谓的“用途标准”。这些都大大增加了案件的复杂难度。急需律师熟知各类规则,并精细化地准备、收集、梳理、组织证据。
    越是硬骨头,越激发了李文刚的斗志。他从法律事实、法律法规、证据等方面据理力争,更是历尽艰辛,反复梳理微信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、录音材料等电子证据,最终从巨量杂乱的材料中梳理出一份关键证据——一张丈夫给其妻子的美国银行汇款单,其中有一行英文备注“汇款用途-家庭供养”。这一证据,彻底击碎了被告“夫妻双方经济独立”的说法。尽管历经了近两年的数次开庭,但最终完全胜诉。正是这样的案例多了,才影响并促进了现有规则的不断完善,各类新规的陆续出台……


    也因此,每每代理案件时,李文刚认为,双方律师并非完全对立的关系。各方通过案件,在共同研究一个有价值的社会课题。通过大家的智慧和努力,将复杂案件的脉络梳理明晰,探究出最适合的规则,给后面的人以警戒、借鉴。用法律实践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。李文刚觉得是很有意义的事,而这也是他一路奋勇向前的动力所在。
    他时时记起,很小的时候,从母亲一丝不苟的工作里,窥见了一个美丽的、井然有序的世界。那一刻他被深深撼动。此后的他,一直以自己的力量奔跑着,在更广阔的社会人文层面上,奔向一个更加完美的世界——所有人都能生活在和谐的社会中,以安然之心,在充满未知宝藏的世界中尽情遨游。